一药企将生产废水直排入河流被罚48万元!负责人被拘留
2021年3月10日,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贵州天豪民族药业有限公司的环境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利用DN40塑料软管将污水处理站2#调节池内的生产废水直接抽排至外环境,并排入玉溪镇巴渔河。
贵州天豪民族药业有限公司是一家2010年7月成立,利用茶叶、虎杖等生物资源进行深加工利用的民营企业;经营范围为中药材种植、初加工、销售、技术研发、转让;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销售;消毒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据了解,该公司多次不予配合相关部门检查,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严重缺乏,将企业生产废水偷排至玉溪镇巴渔河,导致河流被严重污染,不仅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还给周边群众的人居环境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经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勘查,该公司存在涉嫌私设暗管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4月6日,遵义市生态环境局道真分局依法对贵州天豪民族药业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8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就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公治〔2014〕853号)的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罚。
2021年4月7日,道真县公安局上坝派出所依法受理了案件;2021年4月30日,道真县公安局上坝派出所依法对该公司负责人作出行政拘留五天的行政处罚。
新环保法规定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
医药制造行业污染物排放量大,治理难度高,特别是发酵类、化学合成类制药企业,近年来成为环境监管的重点。新的《环境保护法》作为一部行政法律,罕见地规定了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对污染违法者将动用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手段。新法规定:对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机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化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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